安徽省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建设实施办法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的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通知》及《安徽省加强行蓄洪区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实施方案》要求,为加强“残疾人之家(工作站)”标准化配置建设,推动工作落实。
问:什么是残疾人之家(工作站)?
答:为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常态化基本服务,不断提高广大残疾人生活质量,根据残疾人需求和基层工作特点,通过统筹整合现有资源,改造利用闲置社会资源。加强乡镇(街道)残疾人之家和村(社区)残疾人工作站建设,建立集辅助性就业、托养、康复、培训、文化体育、维权等各项服务为一体的残疾人综合服务平台。到2020年底,全省在每个乡镇(街道)建成1个“残疾人之家”,在每个村(社区)设置1个“残疾人工作站”。
问:残疾人之家(工作站)有哪些功能?
答:各“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应因地制宜,结合实际,积极为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搭建残疾人基本服务平台。
1.帮助进行辅助性就业。
“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应选择安全性能高、职业危害低、操作简单等适合残疾人的劳动项目,积极组织有需求的残疾人到相应的就业扶贫基地等开展辅助性就业劳动。
2.积极提供康复服务。
“残疾人之家(工作站)”要重点突出平台服务功能,结合我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目标,协调卫生计生等部门的人力物力储备,充分利用各类康复资源,配备必要的康复器材和辅助器具,积极为残疾人开展康复训练、转介和咨询服务。
3.统筹开展日间照料、文体活动和学习培训等服务。
合理整合基层养老、就业扶贫驿站等资源,充分利用残疾人之家等服务平台功能,积极为有需求的残疾人灵活开展日间照料、文体活动和学习培训等相关服务。鼓励有条件的残疾人之家(工作站)不断完善服务功能,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水平,积极提供更多的维权服务和志愿服务等。在服务形式上要跟上时代发展的水平,力求以互联网和服务信息数据化方式,为残疾人提供精准贴心的基本公共服务。
问: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其他相关信息:
答:
1.残疾人之家(工作站)选址要求:定位在交通便利、适宜残疾应该人出行的公共区域。区域面积较大和人口较多的乡镇、街道,应在有需求、有条件的村、社区设立“残疾人工作站”,方便残疾人就近就便接受服务。
2.专业管理服务队伍和健全管理制度。
“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应有与之服务功能相匹配的专业管理和服务人员,并应具有相应的工作经验和能力。加快推进残疾人管理服务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按照“一家(站)一社工”的标准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 “残疾人之家(工作站)”要有与其服务内容相一致的各项规范管理制度,服务内容和标准要公开,开展服务要有记录,所有服务对象要建立个人服务档案。
3.保障安全。
“残疾人之家(工作站)”须有无障碍设施,符合安全生产等各项规定,并逐步配备网络视频监控系统。对服务对象要预先进行评定,符合要求的要与其本人或监护人签订服务协议,为其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开展辅助性就业的,不得在劳动数量、时间上有强制性要求。
4.配置建设措施
坚持基本服务标准。“残疾人之家(工作站)”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是对现有的基层残疾人服务体系的整合、提升和加强,各地要按照基本服务标准,认真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