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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

2017年9月25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中国残联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就扎实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残疾人疾病负担重,健康风险高。国务院医改办等七部门《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将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作为重点人群优先覆盖。加快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不断满足广大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及康复需求,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健康权益的格外关心、格外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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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强调,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部署和重要工作任务,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重要意义,采取有力措施,做好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通知要求,各地要利用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及动态更新等有关数据,根据残疾人签约服务需求,结合地方实际,有针对性地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纳入签约服务范围,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的签约服务。

国家卫生计生委和中国残联将在工作协调、资金保障、信息共享等方面加强合作,做实做细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通过签约服务这个“小切口”,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特殊关爱送到残疾人身边、送到残疾人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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